財部「兩岸租稅協議公聽會」上場

【記者郭宜均台北報導】財政部依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的精神,將兩岸諮商6年之久的「兩岸租稅協議」內容,基於加強公共參與,預計6月24日和25日、7月3日在北中南舉行公聽會,邀請各界參與。 財政部定6月24日於台北舉辦首場公聽會,6月25日在台中、7月3日在高雄舉辦中部場及南部場公聽會,邀請與這項議題有關的立法院朝野黨團、機關團體、企業、專業人士代表及關心兩岸租稅協議發展相關人士團體參加。 財政部表示,鑑於兩岸經貿投資及人民往來日益密切,雙方人民及企業面臨雙重課稅問題日益嚴重,財政部自98年起配合行政院陸委會,透過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建立的平台,與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對等尊嚴及平等互惠基礎下洽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兩岸租稅協議歷經6年數回合諮商,雙方已就協議內容取得共識,較諸大陸現行102個租稅協定提供更優惠的減免稅措施、更嚴謹的資訊交換條文及更完善的爭議解決機制,對台灣整體相當有利。 財政部指出,為回應各界對兩岸協商過程應更公開透明,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法制化的要求,財政部參據行政院去年送到立法院審議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的「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持續與國會、專業人士、企業與臺籍員工等利害關係人及校園進行溝通。 公聽會將說明兩岸租稅協議內涵及效益,並聽取各界意見,納入協議諮商參考,包括間接赴大陸投資的第三地區公司適用兩岸租稅協議問題、投資所得上限稅率可否更優惠及明定資訊交換四不原則等議題。20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