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非自住房屋稅提高 地方徵收率維持

財部:非自住房屋稅提高 地方徵收率維持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立委提出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立委提案精神財政部支持,但仍應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徵收率,至於自住的定義,財政部初步構想為自住一戶之外,買給無房子的直系尊親屬及成年結婚子女都應歸做自住範圍。

立委李應元版本要求明定「非自住」房屋稅率改為單一稅率百分之三點六;孫大千版本則增訂對每人持有一房以上加重課徵房屋稅。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原則上贊成,但各地房價差異甚至,像豪宅只有台北較多,因此,地價稅應因地制宜,中央訂定一個彈性範圍,由地方政府自訂徵收率。至於涉及自住定義的囤房稅,張盛和說,不要用這個名詞,看多少戶數加重課稅就好了。『夫妻配偶一戶這是ok的,但如果他買給父母、父母沒房子直系尊親屬住,算自住,合情合理,成年子女如果結婚,他不想把房子過戶給成年子女,那個不能叫囤房,那個東西都要算在內。』(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