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上校當小王 認遭誣性侵求償敗訴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退役蔡姓憲兵上校,4年前在中山科學研究院服務時,被控趁環島旅行時性侵已為人妻的國中同學,經軍檢和北檢4度不起訴,原本有望晉升將軍的蔡某,認為因女方誣告他性侵,害他記過提前退伍,憤而提告向女方求償136萬多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蔡敗訴。 陸軍官校畢業的蔡某,身高180公分以上,服役期間表現不錯,帶兵有好評,卻因被控不正常男女關係,喪失再晉升機會,軍旅生涯提前結束。 蔡某和提告的女子,從小是鄰居,雙方曾為男女朋友。多年前女方因家暴找蔡訴苦,沒想到,老情人多年不見,舊情復燃發生性關係,之後雙方就時常到賓館和摩鐵嘿咻、甚至還與友人一起環島旅行。 有次女方生病找不到病床,透過丈夫請蔡幫忙喬軍醫院病床,蔡幫忙後卻因送花露餡,女方丈夫因此得知2人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向中科院指控蔡。 女方告訴丈夫,指最初是蔡利用丈夫入獄機會,藉同學之便百般利誘,她雖不願,但在蔡壓迫下只好發生性關係;後來擔心蔡將2人之事說出,才又答應邀約嘿咻。女方為自清向警方報案,指蔡在汽車旅館性侵她;蔡坦承雙方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否認性侵。 全案經軍檢和北檢4次不起訴處分後,女方聲請交付審判,去年6月北院駁回後,全案確定。蔡認為女方誣指他性侵,控告誣告不成後,提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 法官審理認為,蔡坦承與女方上床,且女方也曾說在旅館內曾推阻蔡,是因擔心蔡揭露2人的事,才與他上床,並非誣告。蔡被控性侵不起訴,主要就是女方證詞前後有異,但不表示所說是虛構,且縱使對他名譽有損害,也難認定是故意或過失,判決駁回蔡的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