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慾殺母女 冷血男判死

黃姓現役軍人潛入前女友住處,將對方及其母親殺害,還竊取現金1萬元,新北地院昨判他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報導】 新北市黃姓男子,不滿王姓女友分手後還登門討債,前年10月趁新兵訓練休假期間,持童軍繩潛入王女家中,先勒斃王母,再性侵稍晚返家的王女後並殺害。新北地院3日依強制性交殺人等4罪,判處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班對為錢反目成仇 昨黃男到場聆判,得知遭判死刑,面無表情,隨即還押看守所。合議庭指出,黃雖多次想向被害家屬道歉,但審理過程中,感覺不出切身反省,絞殺完無辜王母後,竟還在隔壁房間性侵王女後殺害,再犯機會極高,有與社會永遠隔絕之必要。 判決指出,黃男與王女學生時代原是高中班對,交往2年,王女甚至將銀行提款卡交給黃男保管;2013年9月中,黃男入伍服役前,王女發現帳戶遭黃私自提領20萬元,2人協議分手,並須償還9萬元。 黃男在宜蘭金六結新兵訓練期間,王女與王母到黃家要求黃母還款,黃男放假回家,王女要他簽下還錢協議書;黃認為,王女不念舊情錙銖必較,當晚到賣場購買3條童軍繩,準備行凶。 勒死她媽 再逼分手砲 10月1日下午4時許,黃潛入王女三重住家,以童軍繩勒斃正在臥室休息的王母;40分鐘後王女返家,黃以童軍繩將她綑綁,強逼再做一次「分手砲」,接著將她勒斃,並拿走現金1萬元。 辦案人員表示,一般人殺人後,會擔驚受怕,恨不得立刻逃離現場,但黃男卻冷靜待在現場,與女友發生關係後再殺害女友,行為冷酷得令人不寒而慄。 黃男開庭時,不斷向家屬道歉,在看守所內抄寫佛經,請人轉交給女友家人;但王父等家屬,不僅把佛經退回,更痛批黃男讓他們家破人亡,另民事求償2千多萬元,將移由民事法庭審理。 新北地院委請警大教授沈勝昂對黃男進行心理評估鑑定,認為黃男恐有再犯之虞。 評估再犯機會極高 合議庭指出,黃男僅因男女關係破裂與金錢糾紛,預謀殺害王女,侵入王女住處時,被王母發現,而遷怒王母並予以殺害,手段殘酷、泯滅天良。 合議庭昨依性侵殺人罪、殺人罪、侵入住宅罪與竊盜等4罪合併判處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