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勤業眾信:台日租稅協定 擁抱三大利多

鉅亨網記者張旭宏 台北

台日經濟貿易會議正式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勤業眾信國際租稅負責人張豐淦表示,租稅協定可避免重複課稅、提高赴日本投資意願及降低基金業者營運成本等三大利多,對台日雙方營利事業都有利,但因兩地扣抵規定不同,初期看來對日本投資台灣企業有利。

台日經濟貿易會議正式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就所得來源地的課稅限制、稅賦問題做出規範,尤其具體將台日間支付所得來源地稅率調整為10%,張豐淦指出,日方若從海外匯回股利所得,在日本可95%免稅,股利所得所隱含的扣繳稅款一樣不得扣抵,若海外扣繳稅款從20%降到10%,不可扣抵減少,可享有更多稅務優惠,其中台商可避免3%重複課稅;但日商扣繳稅大減 稅負優惠較高。

台商部分,張豐淦進一步指出,台商從日本匯回台灣的股利所得在日本需先扣繳20%,回台灣雖可扣抵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但等於有3%抵不掉;未來稅率降為10%,就不會有抵不掉的重複課稅問題,因此,雖然對雙方營利事業都有稅務優惠,但兩相比較下,初期日本企業可享受的優惠比台商高一些。

張豐淦說,租稅協定的租稅優惠可促進台商赴日本投資意願,例如取得日本專業技術,增加台商研發生產競爭力,建議在協定生效前,有投資日本的台商可儘速檢視投資架構是否有重新調整的需要,以俾利用台日租稅協定上路後的租稅優惠。

張豐淦強調,協定上路後,企業可與雙邊稅局簽署制定雙邊預先訂價協議,雙邊稅局可通過協議的磋商機制,雙邊相對應調整費用所得,避免重複課稅,可增加企業在稅負的安定性。針對有投資日本股票債市的基金業者,由於基金業者投資也需在日本繳稅,未來協定生效後,可降低基金業者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