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蓋了太陽能板可就地合法 經濟部盼全台推動

經濟部長李世光26日赴立院備詢時指出,高雄市政府以修改地方法規的方式讓違建屋頂能設太陽能板,目前桃園市也有意願加入,希望未來全台各縣市都能考慮以類似方式積極推動。

高雄市政府年初修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沒有建照或使用執照的違建物,在不妨害公共安全、結構安全的狀況下,只要能改善為綠能設施、於一半以上的面積裝設太陽光電或綠化植栽,就能就地合法,取得使用執照。但除了高雄市以外的縣市,若不是合法建築,就不能安裝太陽能板。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去年監察院公布全台有3534間學校沒有建照,3821間沒有使用執照,因此無法裝太陽能板,也讓綠能普及第一階段就碰到困難。但若能像高雄市政府以地方法規鬆綁,違建就能就地合法做綠能。

李世光表示,若要中央修改法規,則和內政部的《建築法》有關,但工程太大、緩不濟急。目前幾個縣市發現只要修定雜項建照就可自行認定安裝太陽能板,高雄已經先行推動,桃園市政府也有表達意願,希望未來全台縣市能一起推動。

但李世光也強調,安全是主要前提,違建不是隨便加疊上太陽能板就合法,高雄和桃園也規定要設計額外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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