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抹黑 前立委黃適卓判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前立法委員黃適卓被控參選第8屆立委時,以文宣抹黑對手楊麗環,更二審被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黃適卓與競選總部劉姓助理民國101年1月發文宣影射楊麗環指「收受牙醫公會50萬一案,檢調查證後,助理遭起訴」。

楊麗環提告,黃適卓針對「助理遭起訴」5字坦承疏失,並公開道歉。一審法院判處黃適卓等人無罪。

全案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法官指出,楊麗環助理未遭起訴,而是檢方簽結;黃適卓等人製作文宣時,本可輕易查詢媒體有沒有相關報導,卻未採取行動,形同蓄意迴避。法官依違反選罷法判處黃適卓4月徒刑,劉姓助理3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10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