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過勞 立院舉辦《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公聽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邱羽凡副教授所舉德國教育案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邱羽凡副教授所舉德國教育案例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出席公聽會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出席公聽會

臺灣勞工過勞的新聞時有所聞,如何將勞動意識向下扎根,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早上(25號)舉辦《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公聽會,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與勞動部次長陳明仁親自出席,聆聽並廣納各界意見。

關於《勞動教育促進法》立法,有立委劉建國等17人、立委范雲等19人、立委李昆澤等21人及民眾黨團等所提共4個版本,立法院教文會25號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對於這項立法的意見。

立委范雲、王婉諭、賴香伶、陳椒華、林奕華…等多人都上台表示意見,對於《勞動教育促進法》對於將勞動教育納入高中職以下課綱,教導學生了解勞動意識、勞動人權、就業平等、職場安全與衛生等相關內容,都表達支持,關於實施的細節,包括不同學習階段的不同上課時數、如何提升教師的相關知能、如何納入公民教育、如何讓學生意識到勞動權益的重要性,則認為有進一步細部討論空間。也有多位立委認為企業的雇主或負責人,必須上勞動教育的相關課程,且認為勞動部於2014年提出《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已在立法院躺了7年,希望在這會期積極推動。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副教授邱羽凡也舉出德國例子,說明德國如何在教育端推動勞工勞動的自我保護意識。目前4個立法版本,都主張要在學校推動勞動教育,譬如每個學期4小時;勞工得參與勞動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雇主應給予公假;事業單位依照商業登記法的規定成立登記前,雇主或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應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勞動教育講座。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108課綱已將勞動教育相關內涵納入社會領域課程綱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依課程綱要實施課程教學,有關勞動教育課程的規畫時數,在課綱中以學生認知程度進行課程安排,並在不同教育階段推動實施。不過教育部認為,勞動教育主政機關應為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