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 消基會:不公平

部分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 消基會:不公平

日前「消保法」修法通過,網購商品像是生鮮、報刊雜誌等不適用7天鑑賞期,對此消基會表示,這項修法漏洞百出,對消費者並不公平,呼籲相關單位應該要兼顧業者和消費者權益,並且落實明確原則。(余曉涵報導)

日前消保法修法通過有合理例外情事的商品,像是生鮮、客製化、報刊雜誌等可以不適用7天鑑賞期。對此,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舉例,像是網購蘋果,就不適用7天鑑賞期,但其實蔬果類可以透過良好的保存方法,就可以延長保存期限。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表示,相關的條文很空泛,像是客製化的定義也不清楚、影音商品、期刊即使拆封也不會降低商品價值等,可能會引發更多的消費糾紛。

消基會呼籲相關單位修法應該以對消費者影響最小為目標、兼顧業者和消費者權益、法規要落實明確原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