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貪杯遇酒駕路檢 當街哀求員警

郵差貪杯遇酒駕路檢 當街哀求員警

新北市蘆洲警方昨天(30日)路檢發現,一名郵差裝扮的男子,帶著醉意騎電動機車,盤查發現,他真的是一名郵差,還是一名貪杯的郵差。因為這已經是他第4次酒駕被抓,早被郵局列管,只能騎單車送信,擔心飯碗不保,他苦苦哀求員警,還是遭到法辦。

漲紅著臉、吹氣檢測,戴著郵差安全帽,穿著綠色制服的林姓男子,苦著一張臉哀求員警放他一馬,因為,他第4度喝了上路,酒駕被抓。

林姓當事人:「因為我之前有酒駕,(駕照吊銷了喔)吊銷了,我才買這一台(電動機車),(你騎這個也不能酒駕你知道嗎),我...,(你有喝喔)。」

蘆洲三民派出所長吳文擢:「電動車的部分,它的界定是有電力或是有引擎動力,來作一個判斷作用,電動機車還是具備公共危險的罰則要件之一。」

管你是機車,還是電動機車,喝了酒就不能騎上路,偏偏這名郵差,下班還來不及脫下制服,就跑去聚餐喝酒,酒測值超標有0.56。先前幾次酒駕,他駕照被吊銷,只能踩鐵馬送信,抓不怕,貪杯不改。

蘆洲三民派出所長吳文擢:「他已經在5年以內,2次酒駕的記錄,在該公司已經有被列管,他深怕這次再被解送的話,他的工作會不保,所以當下有跟我們警方求饒。」

再次提醒,喝酒後就別騎車了,因為有電、有動力的,舉凡電動機車還有一般機車,酒駕被抓,酒測超標,都觸犯公共危險。騎腳踏車也有罰責,能罰300到600元,要是肇事另負刑責,千萬別拿你我生命開玩笑。(民視新聞薛嘉瑩、游博智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