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空窗期 修改施行細則補救

中國時報【楊舒媚、邱文秀╱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案使大法官宣布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此法將於4月26日失效。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日對此憂心表示,若不能在條例失效前完成修法,將造成巨大衝擊,呼籲失效條文先行修法,且一定要有過渡條款。行政院長江宜樺則表示,若來不及修法,會調整施行細則做銜接。 張金鶚憂衝擊太大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將失去效力。 但因太陽花學運占據立法院24天,導致議事延宕,使得《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很可能於426失效後,沒有新的條文接上,進而影響其他都更案進展。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在院會中,對此法無法銜接,恐造成巨大衝擊表達擔憂。 江揆指示適當銜接 張金鶚提出數點考量,一是若新法難以通過,是否以施行細則補救,勿讓都更中斷;二為現有立法院的24個草案版本,是否對都更規範更嚴格?他希望修正通過的都更條例可以更務實;第三則是全國400多個都更案走到一半,往後新的法通過,是要重來?還是繼續? 江宜樺回應表示,希望盡速完成修法,若條文來不及修正,應該透過調整施行細則,做適當銜接。 江揆指出,內政部長陳威仁相當瞭解地方政府的關切,屬於立法院修法時程及速度的部分,雖非行政院能掌握,但請內政部協調立法委員及委員會,盡速完成修法。內政部長陳威仁也說,將邀相關單位,透過修改施行細則予以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