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殺警案 台中高分院裁定再審並停止死刑執行

鄭性澤殺警案 台中高分院裁定再審並停止死刑執行

十多年前涉嫌殺警兇嫌鄭性澤,遭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等待槍決。不過,台中高分檢認為這可能是一起「冤案」,主動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高分院受理後,史無前例的提訊死囚鄭性澤,今天裁定再審並停止死刑執行。 (張文祿報導)

台中高分檢是以員警蘇憲丕中彈的位置與鄭性澤在包廂的位置不符等新事證,質疑殺警兇手另有其人,主動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受理後,曾提訊死囚鄭性澤,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陳朱貴說明高分院最新裁定,就鄭姓澤持有手槍及殺人等罪,高分院裁定再審,並停止刑罰的執行。

鄭性澤在2002年,跟羅武雄等人在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席間羅武雄持槍朝天花板射擊,店家報警後,警員蘇憲丕等人趕到現場,雙方發生槍戰,蘇憲丕及羅武雄都中槍身亡。

而歷審判決,都認定鄭性澤為了替羅武雄報仇,持槍朝蘇憲丕開槍,在蘇憲丕倒地後,鄭性澤移動位置,再朝員警開兩槍,最高法院2006年判鄭性澤死刑定讞。

(圖:翻攝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