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自行車 被查獲仍要移送法辦

霧峰警分局內新所警員曾忠皓、李君臨、盧佳愉及警專實習生彭國城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30日晚上發現一名張姓男子騎乘機車尾燈未亮且無懸掛牌照,警方遂將該男子攔停盤查,發現男子身有濃厚酒味,要實呼氣式施酒精測試時該張姓男子大吃ㄧ驚,啊!電動自行車也違法嗎?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內新所警員曾忠皓、李君臨、盧佳愉及警專實習生彭國城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30日晚上發現一名張姓男子騎乘機車尾燈未亮且無懸掛牌照,警方遂將該男子攔停盤查,發現男子身有濃厚酒味,要實呼氣式施酒精測試時該張姓男子大吃ㄧ驚,啊!電動自行車也違法嗎?

經警調查該車發現並非一般機車,而是電動自行車且無腳踏設備,查看張男電動啟動裝置,係啟動狀態,經警方以呼氣式酒精測試值為0.52MG/L,已逾標準值,男子於警詢中表示當晚與朋友約至KTV唱歌喝酒,以為酒後騎電動自行車不會涉及公共危險罪,被警方攔下後才知道是違法的,因而揹上公共危險前科,也非常懊悔,案經警方詢問後,依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對宣導酒後不開車不斷透過平面及媒體及各項宣導活動不遺餘力,但偶而還是會有民眾抱持投機的心態違規酒駕,希望各位駕駛人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