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警副所長 開車男感到懊悔

酒駕撞死警副所長 開車男感到懊悔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3日電)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藍周信,今天下午1時左右騎乘機車執行巡邏勤務時,遭酒駕的吳姓男子開車撞上,藍周信送醫後不治。吳男事後感到懊悔及對不起。

吉安分局交通組長許天送表示,藍周信騎機車經過慶南三街、慶豐十一街口時,遭吳姓男子開車撞上,現場並無剎車痕跡。

由於肇事路口沒有紅綠燈,兩方是交叉撞擊。許天送說,調查發現,撞人的吳姓男子酒測值0.3毫克,初步研判,吳男責任較重,酒駕肇事刑責可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許天送說,藍周信育有二子,分別就讀國小四年級和六年級;藍周信從警20年,表現良好,如今遭遇不幸,大家都非常難過、痛心。

吳男在警局應訊時表示,他在家裡喝酒,後來要去買東西,在路上發生這起事故,他感到懊悔及對不起。10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