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案蹚渾水 老翁一度動貪念 想再搬千萬錢袋

一銀案蹚渾水 老翁一度動貪念 想再搬千萬錢袋

中國時報【林郁平、陳鴻偉╱台北報導】 一銀盜領案偵破,柯姓老翁「尋寶」拾金不昧卻意外掀波瀾,信義警分局昨3度傳喚柯氏父子,柯特別請了律師,他仍堅稱是晨運意外發現,推說自己沒看新聞習慣,不知贓款藏該處,但承認曾一度起貪念,本打算重返帶走另袋1263萬贓款,後來打消念頭,警方認為他應是看到員警抵達,不得不放棄,訊後請回。 戴安全帽拎錢走回家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349條第2項搬運贓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其構成要件是行為人知悉其為贓物而故意予以收受、搬運、寄藏,罪嫌才能成立,警方須證明柯拾獲錢時,就知悉是贓款,有搬運、寄藏的主觀犯意,以目前柯的說法,尚難成立。 柯翁前天帶警方到拾獲鈔票現場模擬,警方另擴大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柯似乎早知情前往尋寶,昨又有女子拿出20日上午8時許,拍下柯頭戴安全帽、手拎著2只裝滿贓款的塑膠袋、徒步回家的照片,向警方爆料。 她表示,當天看到柯行為詭異,白色塑膠袋隱約露出裡面都是千元大鈔,她趕緊用手機拍下,後來看到新聞才知原來就是撿到贓款的柯翁,令警方直呼「實在太神了!」大讚女子機警熱心。 警方為釐清柯當日詭異行蹤與尋寶過程,昨再度傳喚他,柯見到大批媒體遲遲不敢進入,表示要等律師陪同,拖了1小時後才不發一語進入分局。 改稱沒有看新聞習慣 由於柯20日晚間交出454萬元贓款時,曾說過:「新聞鬧那麼大,怎麼會不知道是一銀贓款!」還稱擔心遭黑手黨追殺,但他昨改稱,沒看新聞習慣,不知贓款藏該處,否認尋寶,還說該路徑他每天都會走2、3次去運動,強調是在晨運時發現,他猶豫很久才將電腦包裡贓款裝在塑膠袋帶回家。 柯坦認錢拿回家後,一度起貪念,想將另只裝鈔行李袋再帶回,但走到登山口即打消念頭,將停放該處機車騎回家。 警認有搬運贓物罪嫌 柯說,他將錢藏在對面飲料店櫃子裡,等待兒女下班回家商量,晚上8時許,女兒認為應是安卓斯藏放的贓款,勸他交給警方,他於是報警並交出鈔票。警方認為柯有搬運贓物罪嫌,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專案小組清查其他578萬贓款流向,發現7月11日中午,28歲愛沙尼亞籍的譚恩及39歲澳洲籍的維克特,搭同班飛機前往韓國時,在機場用20多萬台幣換成韓元、澳幣和美金,研判其他成員也在離台前換錢,做為自己工資和逃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