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電材:公告本公司取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06/1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2,500,000

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本公司普通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

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依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本案業經民國103年

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098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核准自民國103年7月

31日申報生效,發行期間於民國104年7月30日屆滿。

(2)本公司原申報擬發行總數為2,500,000單位,因市場價格及員工認股權公允價值

等因素,發行期間未發行總數為2,500,000單位,擬取消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