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 與小說無關

英國研究(?)顯示,多工作業是工作效率的大敵,因為對人類大腦而言,於多個性質不同的工作之間切換時須花費額外的精神成本。這顯然正是人腦不如電腦之處。然而身為長期積欠稿債者,同一時期(同一天,同一週,同一陣子)處理性質迥異的稿件已無法避免。在此招認,本文五個關鍵字幾乎就是同時寫的,寫寫這個,再寫寫那個。既然無法避免,我遂快樂地把這件事當自主訓練,久而久之遂也習以為常。如果我能進一步練成邊進行肌力訓練邊寫小說就太好了(比如邊舉啞鈴邊寫小說之類的),但這似乎不太可能。真可惜。

賈伯斯

法國小說家韋勒貝克(Michel Houellebecq)在《誰殺了韋勒貝克》中嚴厲地比較了賈伯斯與比爾‧蓋茲的商業手段——說嚴厲,是因為他直指慈善家比爾蓋茲的方法及其狡猾之處:「真正的創新往往不敷成本,也不見得能立刻被市場接受;是以最好的策略是,聽任對手做出新產品,承受所有風險,接著模仿對手,將改良後的廉價相似產品傾銷到市場上」。是的,這是商業;但難道不也是接受理論嗎?這難道不正暗示著文學批評的難處嗎?如何辨識真正的創新?如何自贗品中撿取真正的珍珠?我們無法完全信任讀者的判斷力(當然,我們也無法完全不信任讀者的判斷力);文學像藝術品一樣需要鑑定,然而它的鑑定結果又往往比藝術品更不可信。賈伯斯在獲利上的巨大成就並不能替我們證明什麼——這是文學的悲哀,讀者與作者的。

曖曖

是曖曖,不是愛愛(誤)。必須承認,這不是一個屬於小說的時代,而是評論的時代;訊息流通的加速(肇因於網路、智慧型手機等技術文化變遷)則進一步強化了此一傾向。而小說和評論的差別,即在於「曖曖」(我顯然選了一個聽來易於製造笑料的詞,呃)。格雷安.葛林的名言(不,不是童年是小說家的存款,不是那句):小說該描述的是什麼?是誠實的小偷、軟心腸的刺客、疑懼天道的無神論者,是「事物危險的邊緣」——不僅危險,而且「曖」昧——曖昧是小說的核心,曖曖則是它主要呈現的方式。曲筆、隱喻等技巧使小說核心能以更大力度呈現於讀者面前。這絕對是短篇小說的標準技法——是的,只是短篇。通常我們容許長篇有更多樣的呈現方式,包括少用曲筆、少用隱喻,甚至連直率且大篇幅之評論皆可夾雜其間。何也?因為長篇小說的材料範圍就和語言本身一樣大。

偶像

有魅力的人物,我們稱之為偶像。偶像的行為舉止吸引了熱切的愛、氾濫的同情或恨;是以它們構成了小說的必要條件——不,應該說,「好看小說」的必要條件。一般意義上,「好看」的小說需要偶像;但我們必須明白,這終究與小說的藝術價值無涉。「好看」的小說並不等於「好」小說——我不認為卡夫卡的小說中有諸如此類的偶像存在。幾乎每一部page turner 都是偶像的居所,然而偶像的存在並不就是好小說的必要條件。作為一種研究「人」的藝術類別,「藐視人的多樣性」可能就是小說這種文類所能達致的最大罪惡了。

掌故

或許有些奇怪,我是個對作家掌故缺乏興趣且敬意的人;對此我有一百套自我辯解的說詞,其中之一是快樂而自豪地詆毀那些「只會」講作家掌故的人。何也?與此相對的是「文本」——我始終歧視那些沒有能力述說文本本身,「只能」說些周邊掌故的人,我偏頗地認為這些人本身終究也只是些可被隨時汰換的廉價周邊產品。那像是小時候國文課本上的作者與題解一樣輕鬆而無趣。你總必須承認分析iphone 本身比分析手機殼來得更重要些吧

伊格言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講師。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自由時報林榮三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華文科幻星雲獎長篇小說獎、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等等。著有《 甕中人》、《 噬夢人》、《 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 拜訪糖果阿姨》、《 零地點GroundZero》、《幻事錄:伊格言的現代小說經典十六講》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