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函邀共同偵辦 法部周內組團

旺報【記者林永富╱台北報導】 法務部1日表示,已收到大陸方面的通報,涉馬來西亞詐騙案的32名台籍嫌疑人目前被拘留在廣東省珠海市的看守所;陸方並已正式來函邀請我方組團赴大陸共同辦理此案,行政院表示對此持正面看待。法務部表示,預計1周內可組團到大陸。 法務部指出,馬來西亞今年3月查獲電信詐騙集團,其中共有52名台灣人涉案,先前已有20人遣返台灣,另32人原訂返台受審,4月30日卻突遭馬來西亞方面將人遣送大陸;法務部收到大陸公安部通報,這32人分別拘留在廣東省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由珠海市公安局香洲、頭門與拱北口岸3個分局執行拘留。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1日指出,法務部原訂最快2周內,就此次事件組團前往大陸協商,但研擬後決定在2日邀集陸委會、海基會、台中地檢署、桃園地檢署與刑事局等單位開會研討,最快1周內就組團出發前往大陸;至於相關嫌犯若有親屬欲赴陸探望,可與海基會聯繫。 法務部表示,這32人後來被遣送大陸,關鍵在馬來西亞的態度,法務部未介入與馬國交涉,外界歸責於法務部,有失公允;法務部將盡速組團赴大陸,繼續協商共同偵辦跨境詐欺犯罪。 法務部指出,兩岸在肯亞事件後於4月21日首次協商,雙方僅達成跨境犯罪共同偵辦並建立處理原則等共識,並未商談有關馬來西亞案的處置事宜。法務部否認順從陸方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