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六囚舉槍自戕 非加工致死

雄檢:六囚舉槍自戕 非加工致死

高雄大寮監獄六囚挾持典獄長後集體自戕案,高雄地檢署罕見在大年初三、初四,傳喚典獄長陳世志和相關目擊者釐清疑點,綜合各項證據和鑑定後,初步調查結果昨天出爐,地檢署認為六個人都是都是舉槍自殺,不是加工的槍擊傷造成死亡。

大寮監獄挾持人質案,六名受刑人是到地是自殺還是他殺,高雄地檢署初步調查結果出爐。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六位受刑人主要致命的死亡原因,都是單一的貫穿性接觸型槍傷,認定這六位都屬於持手槍自殺,(體內)都沒有發現毒物的情況。」

地檢署綜合各項證據和鑑定,認為六名囚犯第一時間自殺的槍傷就已經足以致命,儘管其中有三個人是自殺後再被補槍,不過頭部槍傷才是死亡主因。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有多位有事後被步槍補槍的情況,不過這個補槍不影響他第一時間,持手槍自殺已經足以造成,他的顱骨骨折腦髓大量溢出,這個重要的致命死因。」

地檢署表示,六人當中有兩人慣用左手,所以頭部槍傷是由頭部左邊貫穿,只是六個人六把槍,為什麼同一把槍會驗出兩個人的DNA,黃子晏手上卻是沒有槍,地檢署也做出說明。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典獄長在事發後他也供述,黃子晏在自殺前曾經有交付一把,沒有子彈的九零手槍給他,等等這些事證我們研判,當時是黃子晏先用手槍自殺後,再由秦義明用同一把手槍自殺,六個受刑人持五把手槍自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給典獄長)那把槍是所謂空槍,並沒有射擊的痕跡,也就是不可能是陳典獄長,拿這把槍射擊其他幾位。」

法務部從10多位狙擊手的供詞,排除現場有第七名受刑人。至於囚犯遺體手握槍卻垂放在腹部,死狀可疑,地檢署反倒認為這很正常。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持手槍自殺後因為慣用手的習慣,慣用手會向前滑落掉落,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狀況,並沒有什麼可疑。」

法醫驗屍報告出爐,之前懷疑部份囚犯並非自殺的法醫高大成,仍然有疑慮。

法醫高大成:「(囚犯)手上有煙硝反應,不代表就是自殺,因為他們對外開槍過了,之前有跟警方對開嘛,所以他們本身就有煙硝,要看槍上的指紋還有血跡,槍在開的時候會噴上血跡,槍上的血跡都是死者的血跡,才是真正自殺的真相,不過我是認為如果家屬,沒有意見的話,我也不好意思再表達意見。」

地檢署初步從法醫驗屍報告,釐清案情的部分疑點。

接下來還得等待刑事報告出爐後,監獄挾持人質案,真相才能一一拼湊。(民視新聞曾虹雯、洪進吉、詹皓帆、余壽生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