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點燃戰火 台灣伊比德羅拉提3項建議

離岸風電開發商台灣伊比德羅拉,期待台灣政府能加緊腳步公布區塊開發3.2之選商規則以及行政契約內容、簡化備標程序,並且在明年3月前公布選商結果。(伊比德羅拉提供)
離岸風電開發商台灣伊比德羅拉,期待台灣政府能加緊腳步公布區塊開發3.2之選商規則以及行政契約內容、簡化備標程序,並且在明年3月前公布選商結果。(伊比德羅拉提供)

離岸風電開發商台灣伊比德羅拉今(31)日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5家得標廠商已完成行政契約簽署,離岸風電產業再邁向新進程,延續台灣政府及國、內外開發業者對於離岸風電發展、促進再生能源成長並達成淨零碳排目標的決心。對此,伊比德羅拉也呼籲台灣政府在今年第三季如期公布區塊開發3-2期相關規則以及行政契約內容,以利積極參與下輪選商作業的開發業者擬定工程、財務、船期等各項規劃,持續協助台灣離岸風電成長,為台灣能源轉型、企業競爭力提供充分的綠電。

伊比德羅拉台灣總經理劉忠祐表示:「台灣伊比德羅拉過去1年積極準備區塊開發3.2期的選商,過程中與西班牙總部、英國的工程團隊持續聯繫、溝通,目的是將累積多年的風場規劃、建造、運維經驗,以及穩定健全的財務條件運用在台灣離岸風場開發。我們也很清楚下一階段仍有不少具實力的開發商,有興趣投入台灣離岸風場開發,為此我們期待台灣政府能加緊腳步公布區塊開發3.2之選商規則以及行政契約內容、簡化備標程序並且在明年3月前公布選商結果,不浪費一分一秒的氣候窗,同時也能確保各個風場依照完工併網時間如期併網,不輕易延遲台灣再生能源達標時程。」

事實上,針對區塊開發3.2期選商作業,伊比德羅拉也懇切地提出3項建議:

1.籲請主管機關於今年第三季末如期公布區塊開發3.2選商規則及修訂後之行政契約,避免區塊開發3.1期部分業者對於契約內容有疑義而延遲或暫緩簽屬契約之情事。

2.全球開發業者、系統業者皆面臨升息、通膨和成本暴增的壓力,開發商的財務體質和技術能力將成為風場如期完工的重要關鍵,亦應成為主管機關選商之際考量之重大要件。

3.盡可能於2024年第一季末完成選商作業。台灣離岸風電已邁入區塊開發3.2進程,簡化備標流程,文件求精不求繁瑣,以加快評審委員劃重點、做出正確決策的時程,更有助開發商把握每年為期不長的氣候窗,進行探勘等相關海上作業。

此外,伊比德羅拉也進一步表示,公司自進入台灣市場第一天起,即基於長遠規劃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著想,並達到淨零碳排的重要目標。台灣業已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作為負責任地、為打造永續地球的開發商,伊比德羅拉也將與政府各部門配合,此外更廣納台灣人才、企業、教育機構和利害關係人,協助離岸風電產業等再生能源持續成長,使再生能源真正成為台灣經濟的主要驅動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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