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 發電、輸電將分割獨立

電業自由化 發電、輸電將分割獨立

台灣的電力市場運作將出現重大改變,為了推動電業自由化,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案,未來台電的發電、輸電業務,將分割成為各自獨立的發電公司和輸配電網公司。各個發電廠除了核電及大型水力電廠仍將維持公營之外,其他將會開放競爭。換句話說,產業用電大戶將可以透過市場機制向發電業者買電。(李人岳報導)

為了推動電業自由化,促進電價合理化,行政院會16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未來台灣的發電、輸電事業將分割成為各自獨立的發電公司和輸配電網公司。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表示,現有的台電公司未來將轉型為國營、獨佔的電力網公司,各個發電廠除了核電及大型水力電廠仍將維持公營之外,其他將會開放競爭。吳玉珍:『電力網業的部分,還是由台電來經營,是國營的、獨佔公用事業,服務一般大眾同時也有供電的義務;發電業就是開放競爭的方式,可以選擇賣電給台電,也可選擇直接和具有選擇權的用戶簽約,電價就由它們自訂。』

吳玉珍進一步解釋,發電業者可以選擇自建線路,或由電網公司代輸,也可透過售電業向大型產業用戶提供服務。至於一般民眾和沒有開放的用戶,則仍舊透過台電來供電。

為了維持電力市場的監督管制,會另行成立電業管制機關,負責電力市場、電力調度、用戶權益,以及核定電價和各種 收費費率的計算公式。吳玉珍說,修法如果通過,現行的台電公司預計以5到9年的時間完成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