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業汙染防制 彰化初擬5措施

彰化縣政府今天會同彰化地檢署及相關局處人員一同研議電鍍污染防治,會後初步討論出五項改善方案,包括研擬制定地方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深度稽核、增加人力、整治並補償已受汙染的農地和專區納管,希望讓電鍍業整能有合法的設廠區域,創造環保、產業及經濟三贏。(記者劉家甄 採訪報導)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上午前往彰化縣政府拜會縣長魏明谷,關切電鍍汙染防治相關議題,縣府召集環保局、農業處、工務處、計畫處和水利資源處等相關單位人員,一同研商電鍍汙染防治,希望能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能兼顧環境永續保護,魏明谷表示,此次會議初步擬有五項改善方案,包括研擬制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深度稽核及縮短限期改善期限、增加人力並加強人員裁罰的核算能力、整治並補償已受汙染的農地且進行專區納管,除積極與工業局協商開辦彰濱工業區第3期電鍍區設置外,於受污染農地選取部份區域變更為工業用地,專區管理電鍍和皮革等高污染產業,希望創造環保、產業及經濟三贏,讓土地永續發展。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高如應進一步指出,近來地檢署積極偵辦環保犯罪,而偵辦電鍍產業的主要目地除了保護農地外,也希望將電鍍產業提升為綠色環保產業的一環,讓電鍍業者能有合法的設廠區域,避免成為北彰化汙染的元兇,另外,皮革業、紡織業以及畜牧業也有很多案件,期望政府能重視稽查人員的人力配置,加強稽查,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