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健保給付項目醫療費用 退費

八仙塵爆意外傷患,後續衍生的非健保給付項目醫療費用,若已於六月三十日前先行支付非健保給付項目的醫療費用,可填妥「八仙塵爆事件醫療費用補助退費申請表」,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匯款存摺影本等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退費。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顏忠漢表示,政府已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達成共識,針對各醫療院所支付此次事件醫療費用以「專案」辦理,非健保給付項目醫療費用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款項。顏忠漢說,考量到部分民眾已於先前支付醫療費用,支付二十七至二十九日期間非健保給付項目醫療費用,可填妥補助退費申請表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匯款存摺影本等資料,郵寄至新北市衛生局審核確認後辦理退費,申請表可至衛生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