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兩岸婚介 內政部判罰40萬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林姓男子在雲林、嘉義一帶鄉間,以噴漆在多處帆布刊登「江西新娘」、「二春婚介」等婚姻媒合廣告,經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蒐證後,報內政部決議開罰新臺幣40萬元罰鍰,得不償失,悔不當初。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幹員日前在雲、嘉一帶鄉間發現有人以噴漆在多處帆布刊登「江西新娘」、「二春婚介」等婚姻媒合廣告,意圖媒合兩岸婚姻謀利,經該隊幹員撥打廣告上之電話,查出這些廣告係林姓男子所刊登,全案蒐集相關違法事證後,移內政部決議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嘉義縣專勤隊林志鴻隊長表示,林姓男子因其配偶也來自江西之緣故,便利用這層人脈關係,從事兩岸婚姻媒合營利,林姓男子所刊登的廣告類型以掛帆布或噴漆為主,不方便掛設布條之處就用噴漆代替,林姓男子除需繳納40萬元罰鍰外,還需負責把違法廣告撤除、塗銷。

林志鴻進一步說明,依移民法規定,婚姻媒合機構需向內政部申請設立始能從事婚姻媒合業務,但仍不能將婚姻媒合視為營利項目;專勤隊在實務上亦常見民眾因尋找非法婚姻媒合業者,多衍生後續契約與金錢糾紛,而已招致更多困擾。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呼籲,有婚姻媒合需求之民眾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查看合法業者名單(跨國境婚姻媒合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