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住房屋稅 最高課3.6%

沉重依舊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勞工等民間團體在台北市帝寶前,共同召開蝸牛與帝寶台灣貧富差距記者會,演出行動劇象徵窮忙青年等弱勢在購屋補貼下拖著沉重房貸當蝸牛族。(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台灣高房價引發民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雙張會」後火速配合修法,昨天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新增「囤房條款」,將非自住房屋稅率提高為1.5%至3.6%,自住則維持1.2%稅率不變。預計最快明年5月統一徵收,估計影響全國66萬個持有3間以上的「多屋族」。 最快明年5月實施 財政部長張盛和、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聯手打房,其中一項是《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到2%,長年以來無論自住或非自住,通通只課1.2%,導致「囤房者」享有低稅率。 財政委員會昨審查立委孫大千、李應元所提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自住房屋或公益出租,維持現行1.2%稅率不變;但非自住房屋,則從1.2%至2%上調至1.5%至3.6%。 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中央修法訂出上下限稅率「1.5%至3.6%」後,將由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張盛和表示,修法採累進稅率的概念,願意落實調高稅率的都市就有可調整空間,且會對其他都市帶來示範效果。 醫院律師所也上調 立委更「加碼」擴大營業房屋稅的適用範圍。昨天初審還通過,原本不被視為營業用的醫院、私人診所、律師事務所等,通通比照營業用房屋稅率,上調為3%至5%;而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房屋稅維持不變,稅率為1.5%至2.5%。 不過「非自用住宅」定義為何?初審授權財政部訂定自住及公益出租的認定標準,立委更要求財政部在1個月內訂出標準。張盛和表示,初步構想夫妻必須是一戶,因夫妻有同居義務,不能各自有一戶;買給直系親屬如父母或成年子女都可算是自住屋,但是「買給未成年子女不算」。 超過66萬人受影響 修法後影響的戶數、可替政府帶來多少稅收?財政部暫時無法提出正確的數據。張盛和強調,本次修法是為房價合理化,而非增加稅收。根據統計,全國有66萬人擁有3戶以上房產,但66萬人是依全國總歸戶概念計算,還必須扣除掉擁有「跨縣市」房產者,且各地方房屋稅率不同,難以跨縣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