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無罪 彰批判決荒謬 協助上訴

頂新案無罪 彰批判決荒謬 協助上訴

頂新不法油品案,彰化地院以罪證不足宣判魏應充等六名被告無罪;彰化衛生局抨擊判決荒謬,食安法規定「非人類食用物不得充當食品」,飼料油經加工後不能因檢測合格就變成食用油,判決悖離食安法與緝證事實,將協助檢方上訴!

(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在去年查獲「頂新集團」旗下製油廠,涉嫌不法從越南進口劣質「飼料油」,經加工後製成高價「食用豬油」販售謀取暴利,經偵結將全案提起公訴,將前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峰等七人提起公訴,並求處三十到十八年不等重刑,經彰化地院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宣判魏應充等六名被告全數無罪,引起全民憤怒;當初嚴查頂新不法案的彰化縣衛生局葉彥伯則難以置信,質疑院方只偏信幾項檢驗結果,就認為檢方無法舉證頂新所進口的「飼料油」有害相當荒謬,食安法規定「非人類食用物就不得充當食品」,也就是「飼料油」經加工後,不能像法官認定,因檢測合格就可合法變成食用油,否則進口「狗罐頭」,經加溫殺菌也可充當人吃的食品來上架?

葉彥伯局長忿憤質疑院方對頂新無罪的判決,明顯背離食安法立法精神,食安查緝法則以及具有舉證的事實,將建請食藥署協助彰化地檢署將全案提起上訴,幫全民討公道!

(翻攝: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