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虹高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零四年股東常會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8

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5

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一號一樓會議室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 一百零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 監察人查核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本公司至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一百零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7日至4月17日止;

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