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養貓記得去登記 沒登記北市最高開罰5萬

台北市寵物登記最新規定,家貓也必須做登記,若未依期限登記,可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這項新規定7月1日正式上路,根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表示,飼主應攜寵物 (犬或貓)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的民間機構、團體辦理寵物登記。而寵物登記站應給予寵物身分登記證、狂犬病疫苗注射牌證,上網登錄犬籍並得植入晶片,才算完成寵物登記。

若飼主未完成寵物登記,將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27條第1項「違反第4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自國外輸入之寵物,應於輸入後2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寵物登記制度最主要目的為希望藉由個別寵物的良好管制,令飼主遵守法律責任,減少社會問題,同時也嚇阻責任感不夠的民眾,不敢輕易飼養寵物,避免日後造成亂生、亂丟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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