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子:公告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3/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昶泓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昀達/霖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昶泓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高守正/嶸祥法拍屋專業諮詢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寶盈環球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安妮/天狗舞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寶紘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吳成/富創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欣永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君崨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宏峰投資有限公司監察人
何光祐/京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營運總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2,639,879權,贊成權數22,601,159權
,占總權數99.83%,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