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全體簽署「國籍調查同意書」

高市議員全體簽署「國籍調查同意書」

我國國籍法規定: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之前雖然也有民代因此遭到解職,但是調查過程,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曠日費時。高雄市議會通過提案,議員必須簽署「國籍調查同意書」,66位議員全都完成簽署,日後如果有國籍疑慮,議會可直接出具同意書請求外國證明。(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議會由議員蕭永達在100年提案,通過自治條例規定高市議員必須在就職三個月內,完成簽署「國籍調查同意書」。高市議長康裕成拿著六十六位議員簽署的同意書表示,這項作法是高市議會首創,議員簽署的調查同意書中,除了同意調查是否具有外國國籍、還包括外國的社會安全卡、以及永久居留權,高市議會的要求比國籍法的規定還要高,而六十六位議員都已經完成簽署。

高市議會的這項作法,是由議員蕭永達提案。蕭永達說,我國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者不能持有外國國籍,但這項法律形同虛文,蕭永達議員舉馬英九總統為例,他說馬總統到底有沒有綠卡?有人說有,有人說沒有,八年總統任期都快結束了,他還是得不到明確的答案。

蕭永達說,之所以會有這種情形,是因為各國都以隱私為由,拒絕證明被調查者是否擁有外國國籍,除非當事人同意調查。現在高市議會六十六位議員都簽署了國籍調查同意書,將來如果有議員涉入國籍疑慮,議會可以立即行文請求外國證明,蕭議員說不只各都議員應該要簽署,他認為行政體系以及司法體系的公務員,也都應該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