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被判刑 香港支聯會籲放人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中國大陸71歲獨立女記者高瑜今天被判有期徒刑7年,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發表聲明,要求大陸當局釋放高瑜。

支聯會表示支持高瑜上訴,並要求大陸當局立即釋放高瑜等異見人士,以及捍衛新聞自由和落實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人權的保障。

高瑜今早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入獄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罪名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

高瑜是大陸異見人士,曾經先後兩次被捕,第一次因觸及「六四」問題於1989年6月被捕,於1990年8月獲釋;1993年10月,她再次被捕,因「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刑6年,1999年2月保外就醫獲釋。10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