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用水不等於高耗水 工總:不合理

立法院修法通過,要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不合理,高用水不等於高耗水,節水應調整整體水價因應。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促使用水資源採取積極性節約用水措施,將徵收耗水費;耗水費計算及徵收方式,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說,高用水不等於高耗水,工業界支持節約用水,但是應該是整體水價調整達到目的才對,這樣做不合理,他所知,用水最大是農業占七十二%、生活用水占十八‧七七%,之後才是工業占九‧○一%。 他舉例,許多大戶,包含台積電,都比較有成本觀念,廢水回收率已做到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