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告國賠 2受災戶勝訴

高雄氣爆告國賠 2受災戶勝訴

2014年造成32人罹難、300多人輕重傷的高雄氣爆事件,連同大小財物損失共有3000多人受災,市府替災民進行對李長榮化工的代位求償,案子還在進行當中,但是卻有11人,認為市府也難辭其咎,而對市府提告國賠,高雄地院昨天針對其中兩案作出判決,氣爆後首度認定高市府應負國賠責任。

氣爆案件雖然已經過了2年多,市府盡力重建盡快恢復市容,也進行善款補償讓災民回復正常生活,但是氣爆的陰影對許多災民來說,仍然是痛苦的記憶,市府雖人替多數的災民向李長榮化工提出代位求償,還是有部分是民還是對市府提出了國賠訴訟。

有2件民眾首度獲得勝訴了。媒體從業人員的楊伯祿,當時車子被炸得四腳朝天,提出10萬車損,法院判決獲賠4萬,他強調錢不是重點,而是透過訴訟程序,突顯市府也有責任。

除了楊伯祿,高雄地院也判決住宅受損人也受傷的災民陳耀彬獲賠87萬,這兩件首先判定市府敗訴的案件,法官主要是認為,排水箱函內包覆4吋管線,施工便宜行事,造成後續的鏽蝕破損,導致液態丙烯外洩,而致發生爆炸,依國賠法第三條應負賠償責任,市府也做出回應。

法官也認定善款是善款,國賠是國賠,市府尊重災民的選擇和法院的判決,不過如此一來還在進行審理的代位求償也勢必和市府賠償切割,對市府來說將相當不利,要不要上訴,市府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進行研議。(民視新聞陳家祥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