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農田水利會長李清福 涉貪遭判10年確定

高雄農田水利會長李清福 涉貪遭判10年確定

曾經擔任民進黨中常委的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李清福,被控在擔任「橋頭鄉」鄉長期間,將工程交給特定廠商,從中收取8百萬元回扣。最高法院認定,他敗壞官箴,犯後也沒有悔意,今天依「貪污罪」判處他10年有期徒刑確定。

(杜大澂報導)

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李清福,被控20年多前在擔任高雄縣橋頭鄉長期間,夥同下屬以化整為零方式,將發包工程切割成200萬元以下金額,藉以逃避招標規定,再用職權將工程交給特定廠商,總共300多件小型工程,從中收取800多萬元回扣。

全案經過法院審理,李清福一審遭重刑20年,二審改判10年,到了更一審和更二審,則是分別獲判6年和15年刑期。不過,李清福不滿法官只依測謊結果就定罪,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審理之後還是認為,李清福涉嫌貪污,尤其身為鄉長,竟圖一己之私,利用公共工程謀利,犯後也沒有悔意,判處他10年刑期,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案就此定讞。

(圖╱最高法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