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販帶刀搭捷運 挨罰3千元

彭姓魚販帶著卅公分長的殺魚刀搭乘台北捷運,行經昔日鄭捷犯案路線,嚇得乘客報警。台北地院簡易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彭男新台幣三千元。 彭男平日在菜市場殺魚為生,他在二月間下午把平時使用的殺魚刀直接插在褲頭,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要返家,列車從江子翠站開往龍山寺站。 沿途車廂旅客發現彭男帶刀搭捷運,馬上用車內對講機通報,捷運人員同時轉報警方。列車停靠龍山寺站時,轄區警方趕抵月台,將彭男帶回派出所釐清。 彭男告訴警方,他帶刀上捷運沒有其他意圖,只是下班準備要回家。但警方認為,捷運禁止乘客攜帶危險物品,依違反社維法將他移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