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定讞案 北檢囑託士檢執行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北檢今天說,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1年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案件,黃男日前以戶籍地為由聲請移轉士檢執行,北檢在上週已將執行案囑託士檢執行。

士林地檢署表示,已收到囑託案件,後續將傳喚黃世銘到案執行。

黃世銘被控在民國102年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一審被依洩密、違反通保法等罪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黃世銘後來辭檢察總長職務,調任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今年1月6日退休。

案件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月12日宣判,認定黃世銘實際洩漏範圍更多,也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都從重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論罪,以違反通保法等三項罪名,改判黃世銘1年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10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