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庭收藥商回扣 判刑6個月

黃健庭收藥商回扣 判刑6個月

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10年前擔任立委期間,與助理共同向藥商收受200多萬元回扣,案件從台中地院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歷經7年,24日下午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黃健庭不構成貪污,僅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由於不涉及貪污罪,因此不用解職,但黃健庭表示,他沒收取賄賂,一定會上訴。

三鐵記者會上,來自各國的選手齊聚一堂,不過坐在中間的台東縣長黃健庭,表情卻顯得有些嚴肅,一會兒滑手機,一會兒講電話,感覺有些忐忑不安。

記者會結束,得知判決結果的黃健庭似乎鬆了口氣,這起官司,是他在10年前擔任立委時,被控為藥商關說施壓,收受回扣200多萬,案件一路從台中地院移轉到台北地院審理,歷經了7年,終於在24日下午一審宣判,認定黃健庭未構成貪污罪,僅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健庭認為判決雖說他不構成貪污,但卻還判他違反《商業會計法》,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他考慮與律師討論後再進行上訴。(民視新聞李育翰台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