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王條款過關 食品資訊標示不清最高罰300萬

中國時報【唐筱恬、管婺媛、楊毅╱台北報導】 知名火鍋店「鼎王」遭踢爆用雞湯塊、大骨粉熬煮,「胖達人」在麵包裡添加香精,引發消費爭議。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新增「鼎王條款」,授權政府可要求飲食場所、散裝食品,詳細標示食品資訊,否則最高可罰300萬元,新法最快今年7月上路。 特定食品 產地成分要細標 立院本會期周五休會,院會昨「趕業績」進行法案大清倉。去年一整年台灣深陷食安風暴,食物添加物缺乏控管,民眾食不安心。食管法修正後,衛福部未來可要求供應飲食場所,對於供應特定食品,須中文標示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 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也要標示可追溯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的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衛福部初審時強調,至於生產系統部分,如雞蛋來源也應標示。 新法也納入「第三方驗證條款」,明定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食品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驗證由衛福部認證的驗證機構辦理。 愛滋外籍人士 可在台治療 此外,為維護愛滋患者人權,昨三讀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正案,刪除外籍人士來台停留3個月以上或居留,一旦染愛滋就強制遣返規定。 衛福部說,修法後,台灣將成全球第140個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居留國家,感染愛滋外籍人士可在台治療,不會遭強制遣返出境,但醫療費用須自付。 檢舉雇主違規 不得解雇 而鑑於過去常發生員工檢舉公司違規,身分卻遭曝光、影響工作權益,院會三讀通過《勞動檢查法》修正案,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款」,勞工若檢舉雇主違規,勞動檢查機構不得洩漏申訴人身分,資方也不得因此將勞工解雇,或對其做出任何不利行為。 為維護考生權益,《典試法》修正案昨三讀通過後,開放國家考試考生可在放榜後,依法申請複查成績、閱覽試卷,但不可用任何方式複製考卷。法案並新增,考試作弊者,除扣考扣分外,若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