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詐貸案 永豐銀總座等8人交保

工商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牙材進口商「鼎興貿易」詐貸案,懷疑永豐銀高層明知鼎興負責人何宗英是永豐銀前董事何宗達的姨丈,屬於利害關係人,卻仍核貸鼎興3億,造成銀行呆帳,違反銀行法,21日約談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何宗達多名高層到案,昨訊後諭令張晉源、何宗達8人各以20萬至300萬不等金額交保。 張晉源21日到北檢應訊前,向媒體否認不法,表示鼎興與永豐銀業務往來10多年,銀行7月底發現鼎興跳票,才知鼎興何宗英具有關係人身分,銀行第一時間就主動通報銀行局,8月11日並開記者會說明,他強調是證人主動赴北檢說明。 但據了解,何宗達律師指稱何長居日本,未經手核貸業務,且永豐銀早知雙方姻親關係,與張晉源說法不一,因此檢方訊後諭令何以2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張以300萬交保。 檢調調查,鼎興涉嫌從2013年起至今年7月間,利用旗下宗哲等8家公司,與10多家醫療院所製造不實交易契約,並附上假發票、診所或醫師開立的支票,向永豐、華南13家銀行和6家融資公司共詐貸31億。檢調7月底搜索約談鼎興負責人何宗英,聲押何宗英獲准。 檢調發現,何宗英妻子顏媛美是基隆望族顏家第三代,與華南金控副董事長林明成、永豐餘大股東何政廷都是連襟關係。檢調懷疑,鼎興何宗英利用這層姻親關係,長期向華南銀、永豐銀貸款,華南和永豐銀高層明知鼎興屬《銀行法》規定的利害關係人身分,卻涉嫌違反規定分別核貸8億和3億多元。 檢調18日先約談華南銀行高層後,訊後諭令華南銀分行經理陳麗華、毛懿君2人各以80萬交保,資深專員黃仲平、專員李俊宏以40萬、30萬交保;21日約談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前董事何宗達等人到案,除何宗達、張晉源外,永豐金控營運長江威娜300萬交保、資深副總官怡君250萬交保、協理林義盛200萬交保、經理陳添鈴150萬交保、經理吳怡毓100萬交保、專員蔡坤錪2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