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人士出書 宣傳反電廠遭判刑
新頭殼newtalk 2012.12.06 符芳碩/綜合報導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被當地媒體稱為「環保鬥士」的中國海南省退休官員劉福堂,因為自費出版個人呼籲環保的文章,而被中國官方依非法經營罪判刑確定,處3年有期徒刑,罰款人民幣1.7萬(約8萬台幣)。
劉福堂曾擔任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報導稱,20年來,劉福堂致力於推動海南環保意識,而被媒體稱為「環保鬥士」。自2011年中國批准在海南省鶯歌海鎮興建火力發電廠後,劉福堂就一直持反對意見,並自費出書宣傳反對興建電廠,引來政府關注,最後被依非法經營罪判刑。
不過,最後劉福堂獲判緩刑3年,因此,在羈押163天後,他仍以罪犯身分重獲自由。
劉福堂委任律師暗示,劉福堂遭判刑可能和他支持海南省鶯歌海鎮民眾反對興建火力發電廠有關,劉福堂的家人也表示,羈押期間,他曾寫下切結書,承諾此後不再宣傳環保。
法院對於該案判決書指出,劉福堂認罪態度良好,且有悔過表現,因此輕判,予以減刑。但劉福堂委任律師表示,檢察官指責劉福堂自費印刷書籍並贈送他人為非法經營罪,是不成立的,因為他印書並非牟利,也沒有破壞社會秩序和市場經營秩序,因此,其當事人並沒有犯罪,無法接受有罪判決。
中國在2011年批准中國國電集團在海南省鶯歌海鎮興建火力發電廠,由於該建案將嚴重影響該地區海岸生態景觀,並讓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漁業、養殖業和農業受到極大衝擊,因此,今年4月起鶯歌海鎮居民展開大規模抗議行動,警民發生多次衝突,至今仍未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