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金寶換股出售威寶股權 轉持台灣之星8%股權

筆電代工仁寶(2324-TW)與金寶(2312-TW)今(8)日共同宣布,基於產業發展趨勢及整體策略規劃,經董事會通過,將與台灣之星移動電信簽署股東協議書,並將所持有之威寶電信之股份與台灣之星進行股份轉換,轉換後威寶將成為台灣之星旗下100%之子公司,仁寶與金寶將不再持有威寶股權,轉換完成後,金寶與仁寶未來將持有台灣之星各 4 %股權,合計有 8 %,本案預計2014年 4 月底前完成。

仁寶副總呂清雄表示,根據股東協議書規定,於本次股份轉換前,原股東應負責增資威寶,以清償威寶的銀行負債,仁寶預計增資威寶上限金額為35.55億元,金寶也增資威寶上限金額35.55億元,合計是增資71億元,股份轉換後,仁寶與金寶預計分別將取得最高台灣之星約 1 億股,合計 2 億股,預計2014年底時,仁寶與金寶將占台灣之星各 4 %左右股權,合計 8 %股權。

呂清雄表示,股份轉換後,仁寶將認購台灣之星所發行之 5 年期私募普通公司債上限金額17.5億元,金寶也會認購該私募公司債7.5億元,加上康舒認購的10億元,合計是35億元,以供威寶清償過去發行予金寶與仁寶及關係企業之可轉換公司債,仁寶預計第 3 季將反映此案所產生之損失約49億元,金寶則預計反映此案產生之損失約49.32億元。

呂清雄指出,近 5 年仁寶已累計認列威寶投資損失約76億元,金寶則認列79.34億元,藉此次與台灣之星合作,且威寶未來將有更適切的計畫,未來仁寶及金寶將不再需要與投入營運資金及認列威寶之損失。

呂清雄表示,台灣之星擁有堅強的股東實力與4G執照,加上威寶已深耕建立之客戶基礎以及網路覆蓋,憑藉3G與4G的策略結盟,可望在電信服務業透過新的創意加值服務,提供更多元整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