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真夫妻? 「前夫」暗與妻友同居3年

實習記者吳鈺潔/綜合報導

唐姓女子去年發現協議假離婚的黃姓丈夫,與失婚徐姓好友竟然已經同居3年多,一氣之下控告2人通姦並求償100萬元。昨(16日)日,法官判處黃男與徐女通姦罪名成立,須共同賠償唐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從事編輯工作的唐女,因工作關係認識從事電腦排版的徐女,因為談得來經常保持聯絡。唐女知道徐女失婚,覺得她獨自撫養2名未成年女兒不易,經常陪她聊天並幫她介紹工作。2006年間,徐女搬家,唐女還特地請自己丈夫幫忙;但沒想到竟因此促成2人結識,進而從「好友變小三」。

唐女表示,丈夫2009年以負債不想連累她為理由,與她協議假離婚,不過此後2人依然保持夫妻關係,她也沒發現丈夫背叛她;直到2011年3月偶然在家裡發現丈夫寫給徐女的信,赫然寫著雙方同居日期等事,才驚覺丈夫與徐女發生不倫。一氣之下,唐女除了氣得傳簡訊痛駡徐女外,也向法院提告求償。

案件偵查時,黃男坦承通姦事實;但徐女卻推說是黃男不滿唐女品行不佳,以及將錢都拿去獻佛,主動追求她才會開始交往。

全案經審理後,黃男與徐女被法官判決通姦罪名成立,須共同賠償唐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徐女表示,雖然對唐女深感抱歉,但是沒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