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未條啦! 訴請離婚獲准 檢察官妻 迷電玩還濫告老公強盜

中國時報【馮郁容╱台北報導】 北部某檢察官以李姓妻子成天在家沉迷電腦線上遊戲,不找工作也不煮飯洗碗,還濫訴他強盜、竊盜等罪,嚴重破壞他的名譽,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高等法院認為李女的行為已嚴重毀損檢察官的名譽和公務生涯前途,需為兩人的婚姻破綻負最大責任,判決兩人離婚。 提出離婚的男方,是在考取司法官後,在九十六年跟李女到法院公證結婚,後來分發到南部某地方法院實習,李女亦南下同居。男方表示,在嘉院的一年中,李女每天在家卻不願洗碗煮飯,他出門時李女在睡覺,回到家卻只看到她在玩電腦線上遊戲而不願找工作,夫妻間沒有任何感情交流。 三年前檢察官結束實習到北部某地檢署就任,把李女送回娘家居住,李卻在上班時間,頻到他任職的地檢署法警室要跟他會面,還跟法警說被他拋棄,害他因不能做偵查工作轉到公訴組。 最讓他灰心的是,李女屢因衝突到他所任職的地檢署控告他的胞兄恐嚇、傷害,也控告他強盜、竊盜等罪,害他成為同事眼中的笑話,就是要讓他身敗名裂、陷身牢獄,因此請法院准許兩人離婚。 李女抗辯,在南部期間有為先生做飯、洗衣,是先生嫌她做的菜不好吃、把領帶洗壞,就不再吃她做的飯、讓她洗襯衫。 李女還說,先生一回到台北竟把她和行李一起丟到娘家樓下,從此和他分居至今。九十九年四月間,還搶奪她的手機,將她過肩摔成傷,她才提訴,並去地檢要跟他溝通。李女堅持先生應為兩人婚姻破裂負較大的責任,不願離婚。 法院認為男方回台北後把李女送回娘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對兩人婚姻的破綻是有責任,但李女數度以幾近騷擾方式到男方工作處和父母家,造成男方和家人的生活都受到擾亂,甚至在對方因不堪長期騷擾,出手搶回之前所贈手機發生拉扯時,李女提出強盜、傷害等告訴,應為兩人婚姻最後破裂負最大責任,一、二審都判檢察官勝訴,准兩人離婚。李女若不服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