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不動產增值利益 准入帳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業持有的不動產「金雞母」可望在財報上展現價值。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1)日首度表示,對壽險業帳上龐大的不動產增值利益放入淨值,他不反對、也無定見,就看保險局評估結果。 如果相關規定確定鬆綁,壽險公司只要負債提存充裕,高達1,000~2,000億元以上的不動產增值金額可望放入淨值,進而提升壽險公司每股淨值金額。 陳裕璋同時表示,即便歐洲確定要實施IFRS4(保險會計)第二階段,讓保單以市場價值(Market Value)呈現在財報,台灣也不會馬上實施,金管會將審慎評估壽險市場實際情況再決定。 壽險業者指出,陳裕璋的談話顯示,台灣壽險公司應不會面臨像歐洲壽險業評估要增提數千億元準備金的情況。 目前大型壽險公司如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帳上都有大量早年投資的不動產,如國壽帳上近1,600億元的不動產,先前估算的增值金額就超過1,600億元,新壽也有逾850億元,但現在都不能顯現在財報。 壽險業認為,這部分「價值」被低估,極力向金管會爭取,未來接軌IFRSs時,將不動產增值放入淨值項下的特別盈餘公積,限制盈餘分配。 據了解,壽險業已在6月中完成IFRS4的第三度試算,所有保單用「無風險利率」(即公債利率曲線)作指標,新台幣約1.2~4%,再加上0.5~2%的「流動性貼水」,試算責任準備金是否充足,最後再由保險局評估,整體壽險業界未來5~10年內可能要增提的準備金總數,決定有多少不動產增值利益可放入淨值。 壽險業者表示,壽險公會已將不動產增值利益納入淨值的建議案呈報保險局,未來若允許不動產增值放在淨值下,限制盈餘分配,有助提高壽險公司淨值,抵禦金融市場的劇幅波動,同時將讓每股淨值提升,投資人設算股價淨值比時,也能更彰顯國內壽險公司的真實價值。 陳裕璋昨天也表示,年底前要解決國華人壽的出售問題,目前確定將以「營業讓與」模式出售,即部分法律訴訟、不良資產會留在原有國華人壽,買家只要買好的資產,高利率保單則看買家願意承受多少、要安定基金彌補的金額有多少,及金管會將提供多少行政寬容,「問題一定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