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同意發生關係 不同意器具助性告男友性侵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男女朋友如果進行「做愛做的事」時,男方仍須尊重女方意願,否則就算是親密愛人,也是會惹來官司。一名男子日前和女友「嘿咻」時,竟模仿A片情節拿出鴨嘴器和竹筷「助性」,女友火大將他趕出門,事後還告他性侵。男子不服辯稱是性交易,且對方拒絕後就未使用。法院認定男方違反女方意願,判他3年2月刑期。

台南市一名楊姓男子,前年4月在女友家中喝酒,酒後向女友求歡,在「辦事」的過程中,楊男竟然拿出婦產科所使用的鴨嘴器意圖「助性」,女友拒絕推開。不料楊男仍不死心,又拿出竹筷想玩性遊戲,結果女友火大拒絕。根據《聯合報》報導,女方將楊男趕出家門,事後報警告他性侵,並違反她意願強拍裸照。

楊男在一審時辯稱,這是他個人的性癖好,喜歡用器具「助性」,女友一開始沒反對,之後對方稱說不舒服並停手;拍攝裸照也是經過女友同意的。但台南地院一審仍依妨害性自主,判楊男3年2月徒刑。

楊男不服再提上訴,他改口稱當時是與女友性交易,對方原同意使用器具卻翻臉,自己也未違反女友意願而強迫性交。女方則表示,當時願意和楊男發生性關係,但並未同意對方使用其他器具,甚至還斥責對方,雙方並無金錢交易。法官審理後認為是楊男卸責狡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