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網貼性愛影片 辱元配判賠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葉姓女子與有婦之夫交往,不甘男方提分手,竟把雙方性愛影片貼到元配網站。法院判決葉侵害隱私及名譽權,賠新台幣5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有婦之夫楊姓男子出軌與葉女交往。楊男說,葉女於民國99年間出國到英國攻讀博士學位,他想兩人難長久,於是提出分手,沒想到葉女恐嚇索討40萬元,否則公開雙方性愛影片。

楊男說,後來葉女果然把性愛影片和性愛照貼到元配的部落格上,還轉貼煽動網友前去觀看,他的精神受到很大折磨,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葉女求償80萬元。葉女在本案審理期間沒提出書狀,也沒在言詞辯論日到場表示意見。

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證明被告轉貼煽動網友去看性愛影片,但葉女確實有把性愛影片和照片貼到元配部落格,侵害男方隱私權、名譽權,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後,判決葉女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10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