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翁包養 58歲婦遭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70歲已婚老翁與58歲女子發生婚外情,遭元配控告。檢方調查,女子每月索2.5萬元包養金,日前起訴女子,翁獲撤告而不起訴。

檢方指出,劉姓女子在去年9月間透過黃姓女友人介紹認識鄭姓老翁,她得知對方多金,為有婦之夫,竟要求男方每月支付新台幣2萬5000元的包養金,即答應與男方發生性行為。

檢方表示,兩人從去年9月底至今年6月初,在多處旅館及原本男方台北巿的套房(現已轉賣給劉女)內,發生性行為逾50次。鄭男妻子因察覺丈夫擁有多張自拍身型豐滿女性裸照,且房子出售,質問丈夫而得知婚外情,控告丈夫及劉女。

檢方偵辦期間,劉女否認知道鄭男已婚,反控鄭男妻子曾多次向她的兒子恐嚇。鄭男則說,之前因男性友人介紹先與黃女嘿咻,每次給1000元,後來黃女介紹劉女給他認識,劉女知道他已婚,他後來與劉女嘿咻,也每次給1000元,因劉女說算便宜一點,包月無次數嘿咻2萬5000元,他有同意,劉女之後則改要他年繳30萬元,他有先預給明年的金額。

鄭男向檢方說,劉女想買他的台北巿小套房,他便宜以400萬元賣出並過戶,但沒想到劉女只給他250萬元,並指差價的150萬元,就作為劉女後半輩子陪伴照顧他的代價。

檢方說,鄭男妻子不滿劉女至今不肯還150萬元及年繳30萬元,堅持不撤告,僅對鄭男撤告。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家庭的相姦罪起訴劉女;鄭男則因獲撤告,不起訴。10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