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學生性賄賂 星教授判5個月

收學生性賄賂 星教授判5個月

(法新社新加坡3日電) 新加坡法院今天判處法律系教授鄭尊行有期徒刑5個月及罰款,原因是他接受一名女學生以性交與禮物換取高分。

法官陳祥泰判決,前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鄭尊行(Tey Tsun Hang),因為收受禮物必須繳交罰款。鄭尊行現年42歲,已婚、育有一女。

法院5月28日判處鄭尊行6項收賄罪成立,由於2010年與當時學生高文慧(Darinne Ko)有性關係。新加坡媒體報導,高文慧現年23歲,在法律事務所工作。

陳祥泰說,鄭尊行「決意收受賄賂」、「剝削」自己的學生,與她性交並收下禮物,包括訂製襯衫與限量版鋼筆。

陳祥泰說,高文慧因此懷孕,還自費去墮胎。

陳祥泰說:「被告的收賄行為是預謀,然後分幾次進行的。他顯然是精心刻意占這名學生的便宜。」(譯者:中央社張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