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辭典-外電系統失能 恐陷爐心熔毀危機

中國時報【(李宗祐)】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是國際原子能總署與經濟合作開發組織核能署共同制訂,針對核電廠發生的異常事件,依輕重程度分為1到3級異常事件與4到7級核子事故,透過淺顯易懂的分級制度,讓民眾了解核電廠異常事件造成的影響。 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電廠輻射外洩與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都被列為第七級「最嚴重意外事故」。核三廠2號機161kV外電系統喪失功能長達84天,被列為第一級「異常警示事件」。原能會分析,核三廠2號機爐心熔毀機率因此增加百萬分之2.49。 若在這84天內發生核子事故,廠內電源全部故障,345kV外電系統也因故喪失,161kV又處於「失能狀態」,只能期待緊急柴油發電機可以正常啟動。若相關備用電源全部故障,冷卻系統無法維持正常運轉,就會陷入爐心熔毀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