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TDR 10/15下市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4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核議,旺旺控股台灣存託憑證將自10月15日起下市。

證交所表示,旺旺TDR自7月1日起,在外流通單位數少於1000萬個單位,基於整體財務和成本效益考量,旺旺董事會決議,申請TDR終止上市,並由公司及獨立董事外全體董事承諾以每單位TDR新台幣40.63元無限制收購其在外流通的TDR。

證交所指出,在10月14日最後交易日前,投資人除可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因旺旺TDR原股仍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投資人也可自行向存託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

若在10月15日終止上市日後,投資人可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規定出售存託股份,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旺旺TDR持有人;或是自終止上市日起50日內,持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向原開設集保帳戶證券商填具收購申請書辦理應賣交存事宜。

此外,在10月11日及14日買進旺旺TDR的投資人,因證券交割日逾存託契約終止日(即終止上市日)後,將無法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

證交所表示,旺旺TDR在2009年4月28日掛牌上市,發行單位數為2.1億個單位,每1單位TDR表彰原股1股,發行價格為每單位15.5元,上市以來財務業務未發現異常,且每年均配發現金股利,至今累積發放現金股利約每單位TDR分得3.55元,原股將持續在香港交易所正常交易。1020924